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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与传媒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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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鹰的律师团队对娱乐及传媒业所涉各类诉讼都有着丰富的庭审及胜诉经验。并在洛杉矶、伦敦、纽约及硅谷这些世界最重要的娱乐及传媒中心设有办公室。昆鹰曾在各类商业以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中,为电影工作室、广播电视网、融资机构、视频及在线社交游戏开发者、电影制作公司、制片人、发行商、出版商、演员,演艺经纪公司、游戏公司、体育联盟及球队等各类娱乐及传媒产业的客户提供代理。此外,在过去近25年中,昆鹰一直担任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 Arts and Sciences)的总法律顾问。


娱乐及传媒业一直遵循着一些在过去一百年间逐渐发展成熟的隐密规则和先例。与此同时,新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新市场力量的进入,比如视频游戏及社交媒体,也带来了一些独特的法律问题。在行业内的经验以及富有创造性的策略是成功的关键。我们的律师团队对娱乐及传媒行业的核心问题有着深入的理解,并曾参与过众多高风险、不同类型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其中部分涉及违反合同、侵犯著作权、商标、创意抄袭剽窃、窃取商业秘密、专利、公众形象权、诽谤、言论自由及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法律问题。我们对娱乐及传媒业的特殊性有着非常深入地了解——较小规模的社交范围以及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等特质。因此,尽管客户可以通过较为积极和富有攻击性的方式处理问题,但我们认为这可能并不总是最佳的解决方案。我们通常会谨慎考虑采用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帮助客户维护更为长远的利益。


昆鹰娱乐与传媒诉讼团队的部分核心合伙人包括:张鲲展(John Quinn),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的总法律顾问,他曾在陪审团及法官审理的数起诉讼中代表电影工作室获得胜诉;昆鹰上诉业务团队负责人Kathleen Sullivan,她曾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前任院长,也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知名学者以及全国著名上诉律师;Bob Raskopf,体育、娱乐以及媒体法律界的翘楚,他极为擅长为职业体育联盟、单独的球队、报社、新闻出版商及其他娱乐与传媒业的客户提供代理;Claude Stern,他曾成功在很多涉及企业最核心业务的诉讼案件中为众多主要软件开发商、视频游戏生产商、线上出版商以其他媒体客户提供代理;Bruce Van Dalsem,他曾代表数家电影工作室、制片人、出演影视及音乐作品的表演艺术家以及影视融资机构作为原告提起或作为被告辩护解决争议,他曾在一起盗用影片资料库的案件中为原告赢得加州史上赔偿金额第5高的陪审团裁决;Gary Gans是全球公认的电影融资、出品及发行纠纷专家,曾被评为美国“顶级娱乐诉讼律师”之一。Jeff McFarland,他在娱乐相关诉讼领域有着超过20年的丰富经验,代理客户参与的案件涉及电影、电视局盈利纠纷、创意抄袭剽窃以及“七年规则”(seven year rule);以及
Michael Williams,他曾在商标、版权、专利、反垄断及其他商业诉讼案件中为某卫星参展商及其他传媒业客户提供代理。

包括Marc BeckerAlex Gerbi在内的昆鹰伦敦办公室合伙人都是律师界公认的顶级律师,特别擅长于传媒、娱乐、传播及体育领域的诉讼业务。我们的团队将自己掌握的一流商事诉讼技巧与对这一行业的深刻理解紧密结合,依托在美国和英国都拥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团队在伦敦工作,我们能真正地为客户提供横跨大西洋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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