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鹰为我们一家欧洲能源大公司赢得第一场重大胜利:我们为客户在价格复核的仲裁中赢得管辖权阶段的初步胜利,并确保了另一场平行诉讼中的专家裁定暂缓出台,直到本仲裁结果明晰为止。
2011年4月,另一家欧洲能源大公司启动了针对其与我们客户于2004年签署的购气协议进行重新定价的程序,要求降价4亿欧元(5.3亿美元)。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该公司于2012年3月援引购气协议中价格复核条款启动了专家裁定程序。
我们的客户立即启动仲裁程序,要求对价格复核条款进行重新解释,尤其是涉及“参考市场”的内容。与此同时,仲裁庭任命了一位紧急仲裁员来决定是否暂停专家裁定价格的程序。2012年7月29日,紧急仲裁员做出裁决暂停专家裁定程序。
对方于是对仲裁庭提出管辖权异议,声称提交仲裁庭的问题应事先提交专家组裁定,并要求撤销仲裁庭有关中止专家裁定的裁决。我们客户的立场是:对方提出的反对意见不能构成管辖权异议的反对意见,因为:(1) 仲裁协议并未限制范围 (2) 由于专家的使命本质上是合约性的,他们不应执行任何司法功能。这最多不过是个证据有效性问题。
涉及管辖权异议的听证会结束之后,由资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于2013年1月29日作出有利于我们客户的裁决,判定:对方的反对意见其实是涉及证据有效性问题,而非管辖权异议,并因此驳回其反对意见。
昆鹰现在正在帮客户进行该案件实质问题的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