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经长达两周的陪审团审判后,昆鹰在密西根州东区联邦法院代表亿光电子应诉日亚公司一案中大获全胜。陪审团判定日亚公司5,998,925 和7,531,960 号美国专利显然无效,另单独判定7,531,960 号专利的某些请求因专利不具有实用性而无效。
日亚公司是全球最大LED生产商,拥有大量专利组合。日亚针对大多主要LED生产商都强势主张了其专利组合权利。亿光电子是相对小得多的台湾LED生产商,刚开始扩大其白光LED的销售量。面对来自亿光电子不断加剧的竞争,日亚开始用专利侵权威胁亿光电子的顾客。
为保护其顾客不受日亚的威胁,亿光电子提起了确认之诉,申请确认两项日亚的专利:5,998,925和7,531,960号美国专利无效、未被侵权和/或不可执行。日亚迅速提起反诉,控诉亿光电子侵犯该两项专利权。两项专利均有关将蓝光LED与黄色磷光剂混合制成的白光LED。日亚的“白光”LED专利被认为是日亚最有价值的专利之一,且据称已被广泛应用于LED产业。日亚的侵权之诉涵盖了亿光电子售卖用于多种用途的几百种LED产品。
法庭区分了损害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和公平问题后,于2015年4月7号,仅就专利无效和侵权问题开始了为期两周的陪审团审理。作为确认之诉的原告,亿光电子首先陈述了其主张无效的理由。亿光电子的专家成功向陪审团解释了为什么两项日亚专利所谓的发明不过是高效蓝光LED开发后LED技术合乎逻辑的下一步。
亿光电子陈述主张无效理由后,日亚陈述了其主张专利侵权理由,并反驳了亿光电子的专利无效主张。基于对日亚公司专家的强有力的质证,亿光电子决定采取放弃不侵权反驳而直接进行结辩陈词的诉讼策略。如此,亿光电子可以再一次将陪审团的注意力集中在其主张专利无效的中心论点。陪审团的裁定充分证明了此诉讼策略的正确性。现在,亿光电子可以不受日亚的干扰,自由销售其白光LED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