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西雅图进行的Deep 9 公司起诉巴诺公司(Barnes & Noble)的专利案件中,昆鹰所帮助巴诺大获全胜,在即决判决(Summary Judgment)阶段即说服法院判定巴诺并未侵犯任何一项专利。在本案中,Deep 9公司声称巴诺公司的电子阅读器侵犯了其两项有关网络中多个设备进行信息同步的专利。
昆鹰所在案件后期从其他律所中接手本案,即在专利范围解释之后以及专家取证过程之中,其时只有两周时间来准备并提交巴诺公司的即决判决申请动议。昆鹰在该申请动议中以“共同侵权”理论来反驳对方的专利侵权指控。昆鹰律师主张,巴诺并未构成侵权,因为并没有任何一个行为人实施了涉案专利申请书中罗列的所有步骤。相反,这些步骤顶多可能有一部分由巴诺服务器完成,而另一部分由Nook阅读器的用户自行完成,而对于这些个人用户的行为巴诺公司无法控制。
在提交动议和法庭辩论后,地区法院基于昆鹰所主张的“共同侵权”理论以即决判决的方式认定巴诺并未侵权,从而结案。地区法院的判决论述清晰,并全面采纳昆鹰所在案件文件和法庭辩论中主张的观点。毋庸讳言,巴诺公司对于在案件后期引进昆鹰律所这一决策非常满意。